小时候,最盼的是外婆来我家,外婆家住在乡下,每次来总要带些稀罕物:一篮土鸡蛋,几把新鲜蔬菜,有时竟会拎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,那兔子雪白温顺,红宝石般的眼睛怯生生地看人,我总忍不住要摸它软软的皮毛,可到了下午,外婆就会在厨房里忙碌起来,我这才知道,那只可爱的兔子要变成餐桌上的美味了。

记得第一次看外婆做兔肉,是在一个初秋的傍晚,灶膛里的火苗舔着锅底,外婆把兔肉块倒入烧热的油锅,只听“刺啦”一声,香气就窜了出来。“兔肉性凉,最适合夏天解暑。”外婆一边翻炒,一边絮絮叨叨,“城里人讲究,说兔肉是‘保健肉’,其实咱乡下人早就知道,这肉嫩得很,又好消化。”她放了些青椒、蒜瓣,用自家做的豆瓣酱调味,几分钟的功夫,一盘香辣兔肉就出锅了,那粉嫩的肉块在红亮的汤汁里格外诱人,夹一块入口,肉质细嫩得几乎不用咀嚼,辣味与鲜味在舌尖上跳舞,竟比平日里吃的猪肉、鸡肉多了几分别致的滋味。
外婆总说,兔肉虽好,却最考验厨艺,火候要恰到好处,多一分则柴,少一分则腥,就像乡下的日子,看着平淡,实则处处有讲究,她做兔肉时,总要把肉泡在清水里半个时辰,说是去腥;焯水时只放几片姜,说是提鲜;爆炒时锅要烧得通红,油要滚烫,这样才能锁住肉汁,这些经验,是乡村厨房里代代相传的智慧,比城里菜谱上精确到克数的配方更有人情味。
后来读书,才知道吃兔肉还有几分雅趣,明人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里就夸它“补中益气,止渴健脾”,古时文人聚会,少不了一盘麻辣兔丁下酒,那微麻微辣的快意,想来正合了文人的几分疏狂,兔肉虽无猪肉的肥腴、羊肉的鲜膻,却有自己独特的清雅,像极了一个性格温和却又自有主张的人,不张扬,却让人难以忘怀,如今在粤式茶楼,兔肉被做成了精致的点心;在川渝人家,它则是火锅里不可或缺的食材;在法国,红酒烩兔肉配着勃艮第的红酒,又是别样的风情。
这些年,吃过许多地方的兔肉,广式清蒸兔肉,讲究原汁原味;川味冷吃兔,麻辣鲜香;沪式红烧兔肉,浓油赤酱,但最难忘的,仍是外婆做的青椒兔肉,那味道里,有灶火的温度,有乡野的清新,更有外婆粗糙手掌传递的温情,每次吃到兔肉,总会想起她系着蓝布围裙在灶间忙碌的身影,想起她说“做人要像兔肉,看着清淡,却有滋有味”。
超市里随时能买到真空包装的兔肉,各种口味应有尽有,可我却总是提不起兴致,那些包装精美的兔肉,像是被格式化了的生活,看着体面,却少了灵魂,直到前几天,母亲突然做了一盘青椒兔肉,她还是用外婆的方法,只是火候掌握得生疏了些,但那一口下去,竟尝到了久违的味道,原来,有些味道是刻在血液里的,哪怕经过再久的时间,也能在某个瞬间被唤醒。
兔肉最动人的,不是它有多名贵,而是它承载的那份朴素与真实,在这个什么都讲究“精致”的时代,它依然保持着最初的姿态——不争不抢,却让人念念不忘,大概,最好的味道,从来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,而是那些能够触动记忆的、带着温度的家常菜。
又到秋天,该去买只兔子,做一盘外婆教的青椒兔肉了。

